根据《江西理工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为保证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结合学院学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1.综合考核工作小组
学院根据学校要求成立综合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2021年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对考生的学院评价进行打分,组织实施本单位综合考核及录取候选人推荐工作。
2.面试专家组
面试专家组具体负责面试考核和评分工作,记录考核等情况。
3.名额分配:普通计划1人;重要平台、A类团队及人才计划、国家重大专项和重大培育项目专项计划1人。
二、考核内容
(一)考核时间和形式
1.考核时间:5月7日上午8:30。
2.考核形式:申请-考核,线下综合面试考核。
(二)考核内容
1.综合考核。综合考核由报考导师评价(占25%)、学院评价(占25%)和面试(占50%)三部分组成。三部分均从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两方面考核,其中科研能力占70%,综合素质占30%。报考导师评价由导师了解报考考生情况后,参考评价要求给定考核分数。学院评价由学院综合考核工作小组参考考生提交的材料,根据考生业绩等参考评价要求给定考核分数。综合面试分为抽选题和考核专家组提问两部分,抽选题从题库随机抽取3道试题(其中1题为专业外语试题);专业科研能力侧重考核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作风、创新意识、实践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考察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综合素质侧重考核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素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心理测试。为全面了解考生心理健康状况,建立考生心理健康档案,考生在考试前须完成心理测试。
(三)面试内容及流程
1.面试内容
面试从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两方面考核,面试总分100分,其中科研能力70分(含科研素质50分、培养潜力20分);综合素质30分。
科研素质主要考察考生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能力及科研创新能力等。培养潜力主要考察考生是否具有较大的培养潜力和学术发展空间。综合素质主要考察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2.面试流程
(1)5月7日8:00前在指定场所候考。统一进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2)根据抽签顺序,考生进入面试考场,随机抽取1道专业外语题和2道专业题,回答问题;随后,专家组进行现场提问。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5分钟。
(四)总成绩计算及要求
1.申请-考核的综合考核成绩为总成绩。
2.为体现综合考核成绩的差异性和层次性,报考导师、学院和面试对考生的评价均为定量评价(评分需给出具体分值),分[90-100)、[80-90)、[70-80)、[60-70)、[50-60)、[0-50)。其中报考导师对考生评价为[90-100)及[80-90)区间均限1人,[70-80)区间不超过2人;学院(学部)评价及面试评定为[90-100)区间的考生比例不超过10%(向上取整数),[80-90)区间的考生比例不超过20%(向上取整数),[70-80)区间的考生比例不超过30%(向上取整数)。学院综合考核工作小组根据三部分考核成绩,计算考生综合考核成绩。其中,学院评价的计算需要在各个成员打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再取平均值。面试评定的计算需要在面试专家打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再取平均值。综合考核成绩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以面试评价排序确定最终排序。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心理测试不计入总分。
三、录取原则
综合考核工作小组按照如下原则向学校推荐拟录取名单:
1.博士研究生录取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2.普通计划和重要平台、A 类团队、国家重大专项和重大培育项目专项计划分别按学科、方向进行排名,经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汇总。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各类考试;综合考核成绩低于 60 分(百分制)的考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政审及体检不合格者。
4.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5.所有录取考生均需全日制在校学习,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纪律要求
1.考生要听从统一指挥,尊重工作人员,遵守程序,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指导和管理。
2.考生面试时,提前在制定场所等候。候考期间,应保持安静,不得喧哗。面试结束后到休息室休息,待所有考生面试完毕后,离开休息室。
3.严肃纪律。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1)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环节的;
(2)将试题、问答内容泄露给其他候考考生的;
(3)由他人代考的;
(4)不服从工作人员指挥或无理取闹恶意诋毁工作人员的;
(5)扰乱面试工作秩序的;
(6)有其它违纪舞弊行为的。
五、考生防疫要求
(一)申领“赣通码”和“行程卡”
申请-考核的考生在4月30日前申领“赣通码”并核验“行程卡”,将本人赣通码和行程卡截图(图片上本人签字)发至江西理工大学研招办邮箱(jxustyzb@163.com),以“学院+报名号+姓名+手机号”命名。申领后随时关注赣通码和行程卡情况,如赣通码或行程卡出现非绿码,请再次将截图发至以上邮箱。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需要提交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并须全程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于指定地点考试和休息,不得在指定地点之外区域活动。
1.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2.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
3.赣通码或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
(二)考生资格审查和考试
资格审查: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经本人签字的《考生健康应试承诺书》、赣通码及行程卡,佩戴好口罩,经体温检测合格后进入校区,体温异常(超过37.3℃)的考生可适当休息后再次测温,合格进校,不合格者,经医务人员研判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学院资格审查时,上交《考生健康应试承诺书》。
正式考试:考生提前40分钟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赣通码及行程卡,佩戴好口罩,经体温检测合格后进入校区,体温异常者,按资格审查健康检测流程处理。
考生资格审核和考试期间,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来自低风险地区的考生正式考试时在考场内可根据自身情况佩戴口罩)。
(三)考生健康防护
考生应做好疫情期间个人健康防护。近期考生避免去非低风险地区,不接触有非低风险地区旅行居住史或境外人员接触史的人员;要保持健康的生活习惯,勤洗手、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注意季节性疾病防范。
六、其他
1、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2、本实施细则解释权由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