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理工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团委学生会
各部门考核制度
1、组织建设部分
各部门成员工作情况与考勤记录,以及部门例会会议记录在每周都得统计好。(主要针对办公室)没统计该部门扣2分
2、工作材料部分
包括学期开始的部门学期工作计划,部门制度,部门职责,月月评,月工作总结,各项活动阶段计划、总结及最终总结,学期末的部门学期工作总结。每项工作材料迟交的部门按迟交天数乘2扣除
3、工作成绩部分
按时完成主席团安排的重要工作或活动的部门加5;受到学校表扬的加8,受到广大学生欢迎的加10,两项不累计不冲突。
4、奖惩情况部分
校团委组织的重大活动,部门成员个人、团体荣获一等奖(冠军)、二等奖(亚军)、三等奖(季军),每次分别加3分、2分、1分;部门成员受到院系或学校处分的每次扣除15分;
5、值班积极负责,保证学生会日常工作由于运行。
1.无故缺席扣5分;无故缺席四次以上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2.迟到或早退扣2分
3.违反办公室行为规范,被他人投诉扣2分
4.值班当日办公室卫生未搞好(桌面不整齐,椅子乱摆,垃圾未倒,门窗未关等),值班当日所有成员扣2分,值班负责人扣4分。
6、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保障校学生会形象。
凡学生会干部由于各种原因有损于学生会干部形象的视情节轻重扣8-15分;情节严重者直接给与辞退。
7、其他情况
1.学生会各部开展大型活动或重大决定时未与主席团人员汇报的扣2-8分。
2.开展工作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的扣5-10分
3.工作过程中公正不阿,维护学生会良好形象。凡学生会成员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被揭发,经调查情况属实者,视情节轻重扣5-10分;情节严重者直接给与辞退。
8、以下情况给与加分:
(一)学期内准时递交各项计划,总结等材料者加3分
(二)分团委,学生会各项活动,会议全勤加5分
(三)本部门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被主席团及老师肯定加5分
(四)学期值班全勤加3分
(五)认真工作,为学生会出谋划策,向上级提合理意见和建议并且被采纳的每次加3分
(六)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荣誉者每次加5分
(七)各部门每成功举办一次活动,部里成员分别加2分
9、备注
一学期累计有缺席3人次或迟到5人次及以上的部门取消当年度的部门评优资格。
以上各标准中,可视个人情况分别给出得分,各项之和即为该干部考核得分。评分在公平、公正的情况下拉大差距。如严重背离某项标准,原则上该项得零分。凡考核得分列所有学生干部最后3名者,凡受到院校通报批评以上处分者取消学生会干部资格。各部门根据自己部门情况结合各考核系统制定部门考核制度。最后的考核结果由办公室考核结果、主席团考核意见和部门考核结果三方面决定。
10、 附则
1.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本条例的解释权归江西理工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学生会所有。
3.以上条例除有特殊情况外不得违反,如遇情况紧急须向主席团申报,经允许后办公室予以落实。
4.办公室有权依据本条例对各部门进行协调与监督。
5.修改本条例须经主席团同意方可予以落实。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团委学生会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