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推荐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参照《江西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理工发〔2021〕55号、《江西理工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推荐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试行)》等相关规定,为做好我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免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1.推免综合成绩=课程平均绩点成绩+附加分
课程平均绩点成绩=∑(某门课程成绩Í课程学分)/所修课程学分之和。课程为前六个学期或前八个学期除校级公选课外的所有课程,课程平均绩点成绩的审核由学院教学秘书执行。
2.附加分的计算标准参照《江西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附加分的业绩认定截止到开展推免工作当年的8月31日,由学院专家审核组审核。
二、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
1. 9月11日-9月12日: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审核组,制定学院推免实施细则,符合推免条件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填写递交《江西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审核表》、《江西理工大学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等材料,并附有关成果与奖励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17:30。
2. 9月15日-9月16日: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和业绩审核,确定推免资格名单(含1-2名候补),并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3. 9月17日-9月18日:学院在网站、公告栏公示推免资格名单(含1-2名候补);学院公示同时,相关部门对推免资格名单进行复审、核算,并将结果反馈学院。
四、其他事项
1.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背承诺事项等情况,学院依据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2.如遇合格的申请人数不足时,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及时组织补录工作。
3.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
4.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应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应当取消其推免资格。
5.本细则由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2022年9月12日